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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宁县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25 】 【选择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会宁县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914

会宁县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1号)、市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白机编办发〔20164号)及转发省编办《关于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白机编办发[2017]35号)精神,为加快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创新管理方式,规范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执法行为,营造公益事业公平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强化公益事业主体自律,接受社会监督,为各类事业单位法人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力。

——依法实施。严格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事业单位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事业单位负担,优化公益环境秩序。

——公开透明。注重在“阳光”下执法,公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检查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联合执法。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抽查机制,对一些长期不重视提交年度报告书、投诉举报多、群众意见大的事业单位,要进行联合多部门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以会同主部门对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予以注销。

——稳步推进。充分利用“事业单位在线”、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档案等登记管理平台数据,立足已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法人分布结构等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加强监管。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定期不定期的对所属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使用情况及开办资金、证书使用情况等逐一核查,做到有查必严,有错必改。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内容确定为随机抽查事项,以清单形式公布。

(二)建立随机抽查名录库

1.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经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均纳入同级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真实、准确记录事业单位法人基本信息,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将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执法人员纳入同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真实、准确记录事执法人员基本信息。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通过电脑随机筛选方式,从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也可以重点选择,对一些长期不提交年度报告,对法人证书使用不规范,群众反应多的事业单位,可以直接确定为抽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四)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

1.抽查比例。随机抽查的比例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防止干扰事业单位正常工作,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

2.抽查频次。随机抽查的频次,既要保证提高执法效能,又要降低行政成本,本级登记管理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抽查,当年已被抽查的事业单位法人不再计入本年度内抽查的基数。对同一事业单位的多个检查事项,选择上应一次完成。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重点单位提高抽查频次,具体次数视情况确定。

三、抽查办法

(一)抽查时间

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到该年度11月底前,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至少进行一次随机抽查。

(二)抽查内容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详见附表)。

(三)抽查方式

1.开展重点抽查。对投诉举报多或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事业单位份,实施重点抽查。对落实抽查任务不彻底的,试其整改情况可纳入下一年度抽查对象。

2.实施网上监测。运用互联网+监管,开展网上抽查,随机筛选事业单位法人和执法人员,制作抽查方案,录入抽查信息,记录抽查过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组织联合抽查。探索建立联合抽查机制,对业务范围广、工作层级多、情况复杂的事业单位法人。可协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四)抽查结果运用

1.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工作过程和结果及时录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通报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依托“事业单位在线”、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会宁县机构编制网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计划、抽查内容和方式、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网络、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2.严肃整改问题。对在抽查中发现发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通报举办单位并责令事业单位法人限期整改。对在抽查中确定有重大问题或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3.用好抽查结果。将事业单位法人抽查监督信息纳入地方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对不符合履职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教育和警示,在其他领域受到限制,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职。

四、抽查程序

(一)抽查准备。登记管理机关从“两库”中抽取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名单,按要求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下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二)开展抽查。登记管理机关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实施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和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开展抽查,事业单位法人应当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整改规范。抽查人员整理汇总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向被抽查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各单位对照整改意见书按要求认真及时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登记管理机关归档备案和网上公示。

(四)抽查公示。登记机关向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通报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并在同级机构编制网站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立以编办主任关克宫任组长,编办副主任雷万泰、登记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宋明霞及事业单位各主管局联络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调度,统筹安排,依法依程序组织开展信息抽查,确保信息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双随机抽查工作。各事业单位举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全力配合做好随机抽查工作。被抽查的事业单位法人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抓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信息抽查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一名信息抽查工作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资料准备、整改反馈等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及其他监管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和执法能力,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加大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为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会机编办发〔2017〕39号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