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7-19 】 【选择字号: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 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级各部门及县、乡镇之间的职责划分,  组织协调实施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管理工作。审核县级机关和乡镇领导职数限额;审核县乡两级机关科级干部职数和科以下人员的结构比例;审核县人大、政协、县法院、检察院和群众团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额、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审核县直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并按程序负责报批工作。

  (四)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乡属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机构布局设置、结构调整等。

  (五)负责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各级党政群机关、各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单位性质、级别、职能任务、编制名额、隶属关系、人员结构、经费来源等方面有关  调整、变更、撤销、合并的调研、论证及初步方案的制定、提交会议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具体管理,核定审查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的比例,负责调动人员的编制占用审批,确定人员经费开支渠道。

  (七)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做好编制证的核发、管理等工作。

  (八)管理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负责会县性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设置的成立、撤销、变更等事宜的调研、论证和初步方案制定以及提交有关会议等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纪律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十)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信息收集工作;免责全县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

  (十一)承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编委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二)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受理、审核、认定、颁证、公告工作,并负责年检工作。监督、跟踪管理已登记事业单位证  书的管理使用,负责事业单位履行职责任务、开展社会化活动的效益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以条管理为主部门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